紅網永興站11月6日訊(通訊員 許群飛 代志剛)11月5日,筆者從永興縣紀委獲悉,縣紀委對永興縣一學校私設小金庫一案進行了查處,縣教育局部門負責人馬某和原學校校長黃某受到縣紀委的警示誡勉,其他兩名責任人員受到組織處理。這是今年永興健全廉政預警機制築牢防腐“堤壩”,維護幹部健康成長的一個縮影。
  今年以來,永興縣立足反腐“防火牆”建設,在建立廉政預警信息收集機制、廉政預警分析機制、廉政預警處置機制上下功夫,通過加強廉政預警機制建設,對廉政風險早預防、廉政隱患早排查、廉政苗頭早發現、廉政問題早查處,建立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反腐倡廉格局。
  永興縣以突出強化事前預防,排查廉政風險為抓手,在把全縣各級各部門劃分崗位類別、清理崗位職權的基礎上,根據風險發生幾率或危害損失程度確定“四級風險”。黨政主要領導為一級,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重要職能科室負責人為二級,其他各科室負責人為三級,一般幹部為四級。同時,永興縣加強事中監督,促進陽光行政。在全縣建立了反腐倡廉“日常巡查、明查暗訪、投訴受理、查糾問責”四個常態化工作體系,建立“四位一體,上下聯動”流程,即“縣紀委—鄉鎮紀委(縣直單位紀檢組織)—村級紀檢監察員—特聘預警信息員”信息上報制度,規範“信訪舉報—網絡與情—明查暗訪—各級移交”等預警線索快速受理查處。永興縣紀委還建立反腐倡廉線索發現移送和處理機制,明確了七種線索來源的處置程序,建立了“談話函詢、警示誡勉、責令糾錯、建議組織處理”等四種預警處置措施。
  今年1至9月,永興縣1名在試用期內的正科級領導幹部,因工作失職受到責任追究,取消了正科級職務,1名科局副局長因工作失職受到組織處理,1名科局副局長因工作失職受到責令糾錯的處理。全縣共有23名黨政幹部分別受到責令糾錯、警示誡勉、組織處理等不同的處分,來信來訪和投訴舉報同比下降35%,新的違紀違法案件發案率下降20%。  (原標題:永興縣健全廉政預警機制築牢防腐“堤壩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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